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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被明确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

发布时间:2013-06-26 点击数:826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被明确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公立医院事业的发展。

据悉,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

按照要求,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从发文之日起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同时,试点地区要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应于次年初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同级政府人社、财政部门和医改办备案。

省卫计委:正在摸底选取试点市州

湖南省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王湘生介绍,目前湖南正在进行调查摸底,3个试点市州的名单还未最终确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正在制定当中,力争制定出具有湖南特色的改革方案。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必须与整个公立医院改革相匹配。”王湘生表示,通过改革让医生不再像以前一样充当卖药人的角色,回归到治病的本职。一方面压缩虚高的药品和耗材价格,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价格;另一方面,增加医生违法违规的成本,逐步扭转医疗行业的灰色行为,让医务人员获得阳光报酬。